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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IRO DRIVING TOUR
使用条款
2025年3月9日修订并施行
本条款为日文原文的翻译。如各语言版本内容有差异,以日文版本为准。
1 行程内容
本公司的行程沿预先设定的路线进行,由工作人员驾驶领航车,客人驾驶本公司车辆跟随在领航车后方。
- 客人不得超越领航车或工作人员驾驶的车辆。
- 行驶中请听从工作人员指示,严格按照既定路线行驶。
- 请遵守日本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2 参加条件
参加本行程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年满21周岁。
- 持有可驾驶手动挡车辆的驾照满3年以上。
- 出示本公司指定的驾照并接受核验。
- 谨慎操作车辆,注意安全驾驶。
- 能够使用信用卡支付押金。
- 如对车辆造成损坏,须及时赔偿。
3 禁止事项
- 严禁故意超越领航车。
- 不允许任何不听从工作人员指示的行为。
- 行程中禁止在车内饮食和吸烟。
4 押金
参加本行程须在行程当天办理登记时预付30万日元押金。行程结束后,经确认车辆无异常后退还押金;如行程中车辆发生损坏,损失金额可能从押金中扣除。押金须使用信用卡支付。
返回目录 ↑5 免责声明
- 对于行程中(不仅限于驾驶期间,也包括停车期间在车外的活动)发生的事故、纠纷及警察执法等,本公司概不负责。因事故或纠纷造成的客人自身损失及第三方损失,须由引起该事故或纠纷的客人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处理。
- 行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在汽车保险的承保范围内。
6 行程中止条件
- 如不听从工作人员指示或故意超越领航车,行程将立即中止,且不予任何退款。
- 行程中,如客人驾驶的车辆(包括随行车辆)发生事故或财物损坏(包括污损),或客人驾驶的车辆发生故障(无论客人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行程将于当时中止,本公司不予任何退款,也不提供替代行程。
- 行程中,如领航车发生事故等情况,本公司将中止行程并立即安排替代行程。提供替代行程时,即使产生等待时间或行程时间缩短,客人也不得要求退还行程费用。如无法提供替代行程,将根据已完成的行程时间,按以下标准退还行程费用。
| 已完成时间 | 退款 |
|---|---|
| 未满预定时间的50% | 全额退款 |
| 预定时间的50%以上 | 退还50% |
7 恶劣天气的处理
行程原则上雨天照常进行,但如遇以下情况,可能会取消。
- 暴雨、台风、强风等被判断难以安全行驶时
- 发布警报(暴雨、暴风、洪水、地震等)时
- 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安全的天气或灾害时
取消的判断与通知方式
- 将于行程前一天18:00前决定是否取消,并通过预约时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您。
- 如因当天天气突然恶化而取消,将在当天集合地点告知。
取消时的处理
- 由本公司决定取消:全额退还行程费用。
- 由客人决定取消(例如:不想在雨天驾驶):适用常规取消政策。
8 退款与取消政策
因客人自身原因取消时,将收取以下取消费。
| 取消时间 | 取消费 |
|---|---|
| 行程7天前为止 | 免费 |
| 行程前6天至前3天 | 行程费用的50% |
| 行程前2天至当天 | 行程费用的100%(不退款) |
因本公司原因取消时
- 全额退还行程费用。(为参加行程而产生的住宿费、通讯费等不予补偿)
- 如可安排替代行程,将为您提供其他日期。
9 服装与装备
参加行程时,请准备便于安全驾驶的服装和装备。
必备
- 便于驾驶的运动鞋或驾驶鞋(不可穿凉鞋、洞洞鞋、高跟鞋、厚底靴)
建议携带
- 太阳镜(白天行驶时可减少阳光刺眼)
服装或装备不合适时
- 如判断难以驾驶,可能会拒绝您参加行程。
- 此时不予退款,请事先确认。
10 关于同乘者
本行程中,除部分车辆外,最多可搭载3名同乘者,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 同乘者须年满11周岁且身高140cm以上(不提供儿童座椅)
- 同乘者必须系好安全带。
- 如因同乘者身体不适等原因中断行程,不予退款。
- 事故及受伤由本人自行负责。(不在保险范围内)
11 行程中的拍摄规则
- 行驶中禁止操作手机或相机。
- 行驶中仅允许使用固定相机(如GoPro)拍摄。
- 可自由发布到社交媒体,但如拍到其他客人的面部,请事先征得同意。
12 车内污损
如行程中在车内吸烟、呕吐或造成其他严重污损,须承担3万日元或实际费用(含除臭)中较高者作为清洁费。
返回目录 ↑13 NOC(停运补偿费)
如行程中车辆发生损坏,须承担以下NOC(停运补偿费)。
| 车辆状态 | NOC |
|---|---|
| 可自行行驶(开回店铺) | 30万日元 |
| 无法自行行驶 | 50万日元 |
14 车辆损坏
- 如因客人驾驶导致车辆在行程中受损,将按实际维修费用(由本公司指定工厂维修)向客人收取。
- 如预计损失金额超过押金金额,行程结束后客人与本公司将立即协商追加押金事宜。
- 如客人在行程中造成车辆之间的碰擦等损坏,将按受损车辆数量分别收取NOC(停运补偿费)。
15 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获取并使用租车人或驾驶人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 作为依据《道路运送法》第80条第1款获得汽车租赁业务许可的经营者,为履行营业许可所规定的义务,如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制作租赁证明等。
- 为通过寄送宣传资料、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租车人或驾驶人介绍租赁汽车及本公司经营的其他商品和相关服务,以及各类活动、促销等信息。
- 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申请人或驾驶人进行身份确认及审核。
- 为本公司商品和服务的策划开发,以及研究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措施。
- 为在发生事故、盗窃等情况时向警察等行政机关报告。
- 为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6 禁止行程目的以外的行驶
本行程以按照行程计划行驶为目的,不得接送第三方、在行程途中下车、参加赛车比赛,或进行其他本行程目的以外的行驶。
返回目录 ↑17 其他承诺事项
- 驾驶人承诺本人即为向本公司出示的驾照上所载之人,并确认如由未出示驾照者驾驶,无论驾驶时间长短,均须支付10万日元违约金。
- 本人(租车人)及驾驶人承诺不属于暴力团或其他反社会组织。如违反此承诺,将不允许参加行程,且不退还行程费用。
- 本人(租车人)已听取有关本文件的说明,并完全理解合同的全部内容。